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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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维修和驾培行业整治切实维护良好行业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2024-07-25 14:58:25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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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加强行业监管推进源头预防和治理,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聚焦机动车维修和驾培培训行业违法违规运营问题,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业户、驾培机构、教练场地、公安部门指定的驾培路线和普通公路、城市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一批不法经营者,切实维护良好的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行业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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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狠抓工作重点,加强执法巡查

  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积极联合属地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每周开展1次以上的机动车维修和驾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路面巡查。结合市镇联合执法、镇镇联合执法、全市统一行动等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辖区内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业户集中区域、货物装载源头、道路运输企业集中区域、教练场地、郊区工地、市区高架桥下路面等区域和路段,严查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提交虚假备案材料、非法从事机动车改装业务、培训记录弄虚作假、到注册地以外开展培训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线上执法。充分利用省驾培监管平台,清查本地驾校学时上传情况,及时查处驾培机构上传虚假培训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源头检查。一方面加强驾培机构源头检查,督促驾培机构使用合规车辆运送学员;另一方面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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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简化备案流程,督促及时备案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镇街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备案工作指南和备案工作流程,对驾培机构实施备案管理,严禁要求提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限定以外的其他材料,严禁设置备案前置条件,严禁通过变相许可实施备案,严禁向驾培机构收取备案相关费用。二是积极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诚信评价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开展入户检查,对未按要求备案的经营业户责令其限期改正,要求其申请备案或停止经营,对未按要求改正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统一报名平台,实施第三方存管

  一是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在我局指导下,以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为目标开发了我市统一学车报名平台“东莞驾培”,供学员免费使用。二是我市已全面实施学员培训保证金第三方存管模式,学员学车的培训费全额或部分由学员通过“东莞驾培”在线支付成功后,平台将提取其中部分培训费作为驾校培训保证金进行第三方存管,待学员完成对应阶段的培训后才返还给驾校,以此督促驾校按照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保障培训质量,并避免因驾校倒闭造成学员失学。截至目前,“东莞驾培”平台已为超过10万学员提供培训保证金第三方存管。

  四、广泛宣传警示,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每月定期整理当月我市驾驶员考试的总体情况、驾驶员培训机构考试质量排名,以及当月的投诉排名,发布东莞驾校“成绩单”;同时发布《东莞的小伙伴,暑假报名学车,要记住这三步…》等文章,引导车主选择合法业户进行机动车维修,引导学员通过合法途径报考驾校。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机动车维修行业消防应急演练,加强我市维修行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行业消防及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根据摸底情况,采取上门宣传、约谈、发放宣传单张、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引导和鼓励新业户按要求备案,落实备案业户的主体责任。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专项整治行动527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专项整治行动426次,摸底摸排维修业户2339家次、驾培机构及训练场271家次。立案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违法违规行为53宗,立案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违法违规行为8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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