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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将通过企业向假冒出租车司机追究责任
发布日期:2011-05-09 14:51:18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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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晚,长安镇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出租车司机聚集事件,造成4辆疑似出租车被砸坏。最后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55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何绍涛局长率领运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前往长安分局深入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并研究部署假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下午和晚上,我局组织长安、南城、洪梅、沙田、大岭山交通分局,联合长安镇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行动,共查获假冒出租车6辆、异地营运出租车1辆。

行动结束后,该局何绍涛局长组织运政大队,长安、大岭山分局领导以及莞通集团公司负责人召开会议,针对被查处的喷涂“莞通”集团的假出租车粤B84Z18、粤BHD480展开研究。据了解,“莞通”文字及标识已于2010514通过国家商标管理局注册,该公司在运输行业享有商标专利权。“莞通”集团的负责人明确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假冒者的法律责任。根据《商标法》规定,侵权者将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这是我市首次通过运输企业维权向违章经营者追究民事责任,这种做法将会对整治假冒出租车工作产生积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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