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将于22日下午至夜间登陆我省,台风中心风力12级。受台风“鹦鹉”影响,我市将有明显的强风、暴雨天气。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部门防抗强台风“鹦鹉”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启动的防风II级应急响应的指示,市交通局局长韩任海高度重视,并亲自部署有关防强台风工作,我局于21日发出《关于认真做好防御台风“鹦鹉”各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关部门做好防抗强台风的各项工作。22日上午,钟永刚总工程师再次召集市公路局、市路桥总公司等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再次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台风“鹦鹉”期间公路安全畅通工作的紧急通知》,细化部署台风过境期间的公路畅通保障工作。
据了解,今年第12号台风“鹦鹉”已于8月20日进入南海东北部海面,逐渐向我省东部沿海靠近,据专家分析,如果维持目前的方向和速度,“鹦鹉”将于22日零时至傍晚在我省西部沿海和珠江口一带登陆,台风中心风力12级,10级风力,半径100公里,预计登陆后,风力还会加强,由于受“鹦鹉”台风影响,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目前,国家、省、市已经启动2级响应预案,我局已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注意其动向,认真做好防御台风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暴雨工作,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公路安全和畅通。要立即启动台风应急预案,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配备专门抢险队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认真做好台风期间的安全防御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单位的职能,切实做好防御台风暴雨的安全防范措施。公路管理和养护部门,特别是各养护所、道班及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等公路日常养护机构,要做好台风期间的养护管理工作。加强公路、桥梁巡查和维护工作,发现路障(如倒下的树木等)要及时清除;对公路低洼、易发生水毁路段要加强排水,防止水涝发生;对高边坡路段要加强巡查和观测,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滑坡和坍塌发生;对危(旧)桥梁要做好有效防御措施,确保台风期间安全畅通;对确实不能通行的公路、桥梁,要采取封闭措施,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发生公路水毁造成交通中断时,公路管理部门要立即做好交通疏导和分流工作,并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通维修工作,争取尽快恢复交通。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要切实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安全运营。市港航局要认真做好水运企业、乡镇渡口渡船、港口、码头的防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工作,迅速通知所有运输船舶回港避风,落实港口企业大型起吊装置的防风工作;市道运局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站场等落实防御台风暴雨应急防范措施;各交通分局要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立即将防御台风“鹦鹉”情况通报给辖区内水运企业、乡镇渡口渡船、客运企业、客运站场和危运企业,要求其切实做好防御台风暴雨各项措施。
三、各公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的安全工作,将工地、工棚的人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做好构筑物、大型设备、脚手架的防护加固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通航桥梁的安全保障工作,完善通航标志,加强桥梁防撞措施,保障通航桥梁的安全。
五、台风期间,要求各有关单位、交通分局严格执行值班和报告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局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东莞市交通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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