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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资质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16-09-20 16:45:35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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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工作指导意见》(东天汽办[2009]3号)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相关专家联合审查合格,初步认定东莞市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资质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7天内。

公示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东莞市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宝路115号之一

法定代表人

王 勇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申请资质

压缩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受理科室: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技术管理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2200226122002215  传真:22002260

邮政编码:523125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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