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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
发布日期:2011-09-13 08:57:37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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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27上午720分左右,在县道X195线K19+300m处(东莞市石排镇下沙加油站十字路口),东莞市新通运输有限公司粤S75583大客车与一辆超载的粤S8615V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1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过电话、信息等途径向省厅安全监督处汇报事故基本情况,并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石排镇了解和调查处理事故;工作组先后到石排镇交警大队和石排医院了解具体情况,并按要求填写《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上报至省厅总值班室、省厅安全监督处和市政府应急办。市交通运输局韩任海局长、孔繁斌副局长、运管局罗观云局长立即赶赴现场,召集当地交通运输分局、车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到石排镇政府与石排镇简任昌镇长共同召开事故善后处理协调会,布置事故应对工作。

一、全力以赴抢救伤员,不惜一切代价救人,由新通公司拿出100万元交石排医院作为伤员救治初步费用,小客车车主承担部分由石排交通运输分局协助当地部门落实。

二、查清死伤人员身份,积极并与他们家属联系,告知其事件及来莞处理善后工作,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三、对死伤者善后工作分三步走:一是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金额问题,尽快处理死者遗体;二是对重伤者集中医院力量全力救治,对情况危急需转院救治的尽快转移;三是对轻伤者、皮外伤者,医院确诊可以出院的,尽快落实赔偿事宜。

四、新通公司要立即召开“8·27”交通事故的专题会议,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做好这次事故的善后工作,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五、市运管局要立即对该事故进行通报,提出明确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监督科加强与省厅安全监督处联系,及时汇报事故有关情况;石排交通运输分局配合镇政府落实人员救治等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岳明辉副调研员27日下午到达石排镇了解事故情况,强调除落实以上措施外,车属公司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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