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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2-00149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02-14
名称: 公告送达(惠州市好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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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惠州市好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02-15  浏览次数:-


惠州市好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证解〔2022〕0022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于2022年01月18日对你(单位)的物品:粤L81708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证(粤交运管惠字441300020382号)壹张、粤LX298挂道路运输证(粤交运管惠字441300022240号)壹张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号为:粤东交证保【2022】22000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自2022年01月27日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