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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2-0064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12-16
名称: 公告送达(深圳市同城货的运输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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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深圳市同城货的运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2-16  浏览次数:-


深圳市同城货的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依据《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号:粤东交强处〔2022〕14001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你(单位)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 一案,本机关于2022年09月08日对你(单位)的 粤B0JL91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文号:粤东交强措〔2022〕030027号)。现因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解除扣押。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