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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3-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公告送达(惠州市广财物流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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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惠州市广财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1-31  浏览次数:-


惠州市广财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号:粤东交催〔2023〕0002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本机关于2022年11月07日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粤东交罚〔2022〕04701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缴至指定银行,账号直缴国库。

三、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四、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