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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5-0008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北海市云强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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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云强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北海市云强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违通〔2025〕0044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5年01月16日11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唐志成、王敏春运期间在东莞市东坑镇兴业路5号路段巡查,发现驾驶员周杰驾驶车辆桂E30233大型普通客车在该路段停靠,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并对该车进行检查。经调查,驾驶员周杰驾驶桂E30233大型普通客车持北海-深圳的省际包车线路牌(桂运包字E0016643号),主要途径地:玉林市、云浮市、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有效期:2025.01.14至2025.01.28。驾驶员周杰有取得客运从业资格证,桂E30233大型普通客车有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时车上共有36名乘客,其中在东坑镇兴业路5号路段上了2人,车费票价每人280元。该车没有安检设备,也没有对路边上车的乘客做相应的安全检查。当事驾驶员出示包车协议,但无法出示包车乘客名单。北海市云强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使用桂E30233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违法行为。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照片、旅游客运包车合同照片、道路运输证照片、省际包车标志牌照片、乘客身份证照片、驾驶员身份证照片、车费支付信息照片等证据为证。

二、以上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使用大型普通客车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一年内被第一次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处罚决定。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