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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5-0012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宁分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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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宁分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次数:-


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宁分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责改〔2025〕1611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一、2025年01月14日10时21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彭军武、梁淦均在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商贸城旁对湘EC4756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于在该处上了1名乘客,目的地为湖南新宁县,车费260元。该车持新宁至深圳省际班车标志牌,起点是新宁汽车西站,讫点是宝安龙华汽车站,中途无停靠站点。在路边上客未落实安检、实名制等。湖南邵阳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宁分公司有涉嫌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立即改正。

三、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