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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29896Y/2025-0137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5-11-28
名称: 高安市蓝海汽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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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蓝海汽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8  浏览次数:-


高安市蓝海汽运有限公司:

你(单位)涉嫌违反交通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号:粤东交责改〔2025〕0192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一、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1.你(单位)使用赣CCS682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5年09月05日12时40分在凤岗镇(G220 2567km+900m)涉嫌进行超限行驶。其车货总重量为56.814吨,超限7.814吨,超限率15.95%,以上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项问题立即改正。

三、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