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湖北顺捷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发布机构:本站
  • 发布日期:2022-03-15 10:25:38
  • 【打印】
  • 分享到:


湖北顺捷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解除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证解〔2022〕0026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文书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于2022年01月21日对你(单位)的物品:鄂MLU699大型客车道路运输证采取了证据登记保存,《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文号为:粤东交证保2022090035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自2022年01月29日起解除该证据登记保存。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03月16日


相关稿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