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经营“放管服”改革精神,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九条规定,现将东莞市2025年2月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投诉监督电话:12345。
特此公示。
附件:1.东莞市2025年2月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汇总表.xls
2.东莞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户汇总表.xls
3.东莞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汇总表(2019年9 月-2025年2月).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8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