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包车运力发展计划的公告

  • 发布机构:本网
  • 发布日期:2023-04-21 16:27:35
  • 【打印】
  • 分享到:


  为保障我市道路客运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粤交〔2021〕3号)要求,结合我市2022年道路客运行业市场运行监测指标统计情况(已另行公告)及我市客运行业实际情况,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我市包车运力发展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市际包车运力指标100个,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实施许可;上述运力在特殊情况下须无条件优先响应政府部门的应急调度指令,以保障我市出现紧急状况时应急运力能及时调度到位。对上述运力有申请意向的企业,请填写《包车运力申请意向调查表》(附件)并于5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eyuntj@126.com,发送表格应为盖企业公章的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填报信息不属实、不准确及未盖公章的视为无效。

  二、对本年内经营期届满的包车运力,根据企业的申请,采取重新许可的方式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各客运企业须在相关运力指标经营期届满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包车运力重新许可业务。

  三、现有省际、市际班线运力可继续按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申请调整为市际包车运力,不设数量要求。为统一牌证制作,有需求的客运企业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一次性申请办理班车指标转包车指标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包车运力申请意向调查表.xls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1日    



相关稿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网站地图隐私条约免责声明联系我们
主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承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网 技术支持:开普云  投诉举报电话:0769-12345
粤ICP备19123481号-1  网站标识码:4419000025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