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莞市交通拥堵治理及治理效果评估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东莞市交通拥堵治理及治理效果评估项目
三、采购金额:9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为系统推进全市交通拥堵节点治理工作,巩固前期交通治理成效,开展2026年交通拥堵治理及治理效果评估研究工作,拟邀请熟悉我市交通拥堵现状、具有丰富拥堵治理经验的第三方研究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服务,以此保障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成果落地的实效性。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针对道路设施及运行状况开展现状调研,排查梳理拥堵路口、路段、区域等,分类总结特点及成因;提出短平快的综合一体化改善建议,2026年完成2个片区及30个路口的拥堵治理方案;全过程跟踪2026年交通拥堵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有关拥堵节点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并协助开展交通拥堵治理相关工作,提供日常专业技术咨询意见。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本公示期限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2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4月2日17:0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见附件),逾期不予接收。
七、投件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按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闭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立新社区金龙路16号交通大厦主楼九楼指挥部办公室(出电梯左边第一间办公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9-22002504。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起至4月2日17:0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以邮寄方式投递的,寄出后应同步电话告知联系人。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附件:2026年东莞市交通拥堵治理及治理效果评估项目采购需求书 .doc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