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链接:http://jtj.dg.gov.cn/xxgk/zcjd/content/post_4112718.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建立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规定,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行道和桥梁设施的路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我局制定了《东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城市道路路政)》,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裁量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JTYSJ-2020-014)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4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