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意见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我局起草了《东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5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zfjajslk@163.com
(二)传真: 0769-22002520
(三)通信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邮编:523125,请在信封注明“合乘规定征集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联系人:郭馨羽 联系电话:0769-22002500)
附件:东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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