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农村水路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粤交安函〔2022〕95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东莞市2022年度农村水路渡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核准,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的农村水路渡船。
二、补助金额
2022年农村水路渡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包括渡工劳务费用和渡船用油补贴金额两部分,合计27.46万元,具体包括:
(一)渡工劳务费用
2022年农村水路渡运渡工劳务费用为10.8万元,计算公式如下:单船补贴金额=运营调节系数×补助标准(1.2万元/年),其中,当运营系数(实际营运天数÷年度天数)大于0.5时,运营调节系数为1;当运营系数大于0且小于等于0.5时,运营调节系数为0.5;当运营系数等于0时,运营调节系数为0。
(二)直接油补金额
2022年农村水路渡运直接油补金额为16.66万元,计算公式如下:单船补贴金额= (核定单船综合客位数/全市运营渡船综合客位总数)×全市直接油补总额,其中,核定单船综合客位数= 运营系数×载客定额, 全市运营渡船综合客位总数=全市核定单船综合客位汇总数。
具体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2022年度农村水路渡运油价直接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xlsx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8月1日,如有疑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何国尧,电话:22002176;市财政局联系人:崔昕,电话:2283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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