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石油价格补助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18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17〕33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将东莞市2018年度部分交通运输行业补助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一)城市公交燃油车补助对象:经核准,2018年1月至12月在我市按规定营运的燃油公交车辆;
(二)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车补助对象:经核准, 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并符合当年补助资格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
(三)农村水路客运补助对象:经核准,2018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按规定运营的农村水路客运渡船。
二、补助金额
(一)城市公交燃油车补助金额为9945.62万元;
(二)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车补助金额为7932.19万元,其中:运营补助部分的金额为7064.83万元,成品油涨价补助部分的金额为867.36万元。
(三)农村水路客运补助金额为补助金额为105.9万元。
具体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
1.东莞市2018年度城市公交燃油车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xls
2.东莞市2018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车补助资金(运营补助部分)发放明细表.xls
3.东莞市2018年城市公交节能与新能源车补助资金(成品油涨价补助部分)发放明细表.xls
4.东莞市2018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xlsx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7月6日,如有疑问,请向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局联系人:何国尧,电话:22002176;市财政局联系人:陈锦玉,电话:2283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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