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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3 17:36:50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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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26〕26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启用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的通知》(粤交运〔2026〕270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申请人需为机动车所有个人或企业。

  (二)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

  1.仅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

  2.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包含柴油、天然气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三)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时间

  (一)报废车辆申报条件

  车辆报废前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且《道路运输证》在审验有效期内。

  (二)新购置车辆申报条件

  1.申请报废并更新车辆的,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应一致;且应严格按照先报废旧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交车日期为准)后购置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要求执行。

  2.购置新能源车辆的,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s://www.miit.gov.cn/查询),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还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三)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即可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申报遵循“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由于分配给我市的补贴额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各货运经营者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需要合理制定车辆报废更新计划,避免无法获得补贴影响正常经营。

  三、申报材料

  (一)仅申请提前报废名下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营业执照。

  2.《机动车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申报车辆信息后,系统上下载打印)。

  4.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如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对公账户,应提交户名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一致的银行卡账号,并另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

  (二)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营业执照。

  2.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和《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

  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道路运输证》。

  4.《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申报车辆信息后,系统上下载打印)。

  5.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如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对公账户,应提交户名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一致的银行卡账号,并另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

  (三)仅申请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营业执照。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道路运输证》。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资金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申报车辆信息后,系统上下载打印)。

  4.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如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对公账户,应提交户名与营业执照“经营者”一致的银行卡账号,并另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机动车所有人公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材料应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对于报废并更新老旧营运货车,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道路运输证注销(或报废)通知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并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取得剩余上述证明材料的,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可纳入2026年政策支持范围。  

  四、申报、审核和发放流程

  (一)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工作全面实行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系统(网址:https://td.gd.gov.cn/zyfw/dgmbt/index)进行申报。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系统每项内容(包括业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车辆基本信息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个体户与企业操作手册》(附件3)。

  (二)各交通运输分局收到申报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核验申报主体身份资质、银行账户信息及补贴申请类型,核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确认申报信息填写无误。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审核;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及时告知申请人。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操作手册》(附件4)。

  (三)市交通运输局对申报信息与证件信息进行核验,完成申报信息业务分发、协调跨部门会审、复核、终审和归档等。

  (四)市公安局审核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对申报信息与证件信息进行核验。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地市公安局操作手册》(附件5)。

  (五)市商务局开展报废车辆证明材料审核,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信息进行审核。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地市商务局操作手册》(附件6)。

  (六)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完成会审,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七)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向各交通运输分局通报资金使用进度,当已申报资金达到本地区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上限时,各交通运输分局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货运经营者停止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交通运输分局应高度重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货运经营者将报废老旧营运货车优先更新为电动货车,同时积极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请人须规范、完整地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申请人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申报材料的,申请将被退回,再次提交申请需重新排队,可能直接影响补贴资金的获取资格,相应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挪用、骗取补贴资金,以及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各交通运输分局应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所有道路货运经营者。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doc

  2.情况说明.doc

  3.《个体户与企业操作手册》.doc

  4.《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操作手册》.doc

  5.《地市公安局操作手册》.doc

  6.《地市商务局操作手册》.doc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公安局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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